中共德州市委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国家火炬计划德州新能源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的意见
2010-4-12 10:52:39 新闻来源: 点击数:次
中共德州市委文件
德发〔2009〕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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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德州市委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国家火炬计划德州新能源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的意见
(2009年9月29日)
为加快国家火炬计划德州新能源特色产业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建设,促进全市新能源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基地建设的重大意义
安全、可靠的能源供应是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目前,随着传统能源的日趋短缺和价格持续上涨,世界各国都在积极发展新能源,寻求替代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近年来,我市在新能源产业领域取得了很大成绩,2009年1月15日,科技部正式批准我市建设“国家火炬计划德州新能源特色产业基地”。这为我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参与国内外竞争,实现弯道超越,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
(一)世界新能源革命刚刚开始,加快基地建设有利于我市在这一朝阳产业中占据一席之地。当前,全球正掀起新能源开发热潮,许多国家都把发展新能源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举措。美国奥巴马新政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把发展新能源作为摆脱经济衰退、创造就业机会、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的重要战略产业;欧盟计划在2020年将可再生能源占总使用能源的比例提高到20%;2009年1月起日本拨款90亿日元,恢复对太阳能电池板行业的补贴政策;其他发达国家以及巴西等一些新兴经济体也都把发展新能源作为应对当前危机、抢占世界新产业经济发展先机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快基地建设,有利于我市掌握新能源产业前沿动态,研发核心技术,抢占产业制高点,获得竞争优势和发展主动权。
(二)发展新能源产业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加快基地建设有利于提升我市整体竞争实力。国家十分重视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近年来相继颁布实施了《可再生能源十一五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可再生能源法》,实施了新能源产业的系列科技攻关活动,并于2009年3月6日和7月16日分别启动实施了太阳能屋顶计划示范工程、金太阳示范工程。借助基地这一平台,有利于我市新能源及相关产业争取国家、省各类公共技术平台和重大技术创新项目,获得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扶持,从而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业发展加档提速,巩固提高在新能源产业中的优势地位。
(三)我市新能源产业已具备良好的发展基础,加快基地建设有利于我市迅速形成新能源产业的群体优势。近年来,我市新能源产业发展迅速,整体实力日益增强,但“低、散、小”的问题比较突出。通过基地建设,可以有效整合内部资源,推进大中小型企业紧密联系,提升基地产业集聚能力,拉长产业链条,做大产业集群。同时,利用国家级基地这块“金字招牌”和品牌效应,可以进一步扩大我市的外在知名度和影响力,营造更加优良的发展环境和氛围,增强招商引资效果,从而把新能源产业迅速打造成我市经济发展的强力引擎和产业调整升级的重要支柱。
二、加快基地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与发展重点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国内外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趋势,以体制机制创新、政策与环境的再优化为手段,积极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生态经济发展模式,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向高附加值、高成长性和规模经济发展,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后劲,把基地打造成为国内最具活力的新能源产业聚集区、人才聚集区和技术聚集区,使我市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国太阳城”和“中国新能源之都”。
(二)发展目标
1.培育新能源支柱产业。到2012年,争取使基地新能源产业实现销售收入500亿元,其中:光热产业300亿元,光伏产业100亿元,风电产业60亿元,生物质能产业40亿元。基地内新能源产业实现利税100亿元。到2015年,争取使基地新能源产业实现销售收入1000亿元,打造千亿产业集群。
2.打造新能源产业品牌。到2012年,争取培育2-3家年销售额超过100亿元、5-8家年销售额超过10亿元的新能源企业集团,创建一批中国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
3.建成国内一流的新能源产业聚集区。重点做好太阳能光热产业园、太阳能光伏产业园、风力发电设备产业园三大园区规划建设工作,积极促进新能源项目和产业集聚,提升新能源产业发展水平和规模,把基地建设成为国内知名的“新能源之都”与享誉中外的“中国太阳城”。
4.建设区域创新平台。打造一批有重要影响的国家级技术研发中心和行业检测中心,构建开放共享的太阳能综合利用、生物质能开发、风电装备制造工程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为我市新能源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5.建成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到2012年,引进并有重点地支持10名左右、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或投资关键技术、熟悉新能源产业发展和国际规则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三)发展重点
1.太阳能利用产业。(1)光热利用产业。立足于太阳能热水器的产能提高和新产品的研制开发及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的推广应用,重点做好培大培强现有优势骨干企业的工作,发挥好龙头企业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带动中小企业实现行业整体产品档次、质量水平的提高。积极促进产品的多样化和企业的群体化,发展平板热水器等多种光热产品,力争培植50家以上光热企业。鼓励优势骨干企业开发生产太阳能中高温利用系统的示范项目,建设太阳能中高温发电项目,并逐步实现工业化生产与市场推广。积极做好新产品的开发及国家、省名牌产品的争取,不断扩大产品种类,提升产品质量,加快现有产品的更新换代步伐,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2)光伏发电产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做好晶体硅材料和太阳能光伏电池的技术研发及引进工作,努力降低电池片厚度,开发生产出高效率、高性能的光伏电池,实现光伏组件加工生产技术和规模的提升。积极开发太阳能电池封装技术、电池板自洁技术、并网发电技术及照明灯具与照明系统。未来1-3年内,力争皇明集团实现上市,逐步打造成世界知名的光热、光伏产业设备制造商,跨入全球太阳能利用行业前列。进一步加大对武城腾龙集团、临邑晶威特直拉式单晶硅项目的扶持,尽快实现硅单晶片的规模化生产。加强技术攻关与研发,力争在一些关键性技术与工艺上有所突破,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全面提升产业的技术档次和水平,提高产品的综合性能与质量水平。
2.风电装备制造产业。依托禹城通裕集团积极开发1.5兆瓦以上风力发电机主轴并逐步形成规模化、批量化生产,不断扩大市场份额,保持主轴在国内市场的优势地位;同时,加快增速器、逆变电源等核心部件的开发速度,形成核心部件研发生产基地,逐步向整机过渡,争取在2012年前实现企业整体上市。引导德州世纪威能公司1.5兆瓦以上风电复合材料制品项目加快发展,尽快实现兆瓦级风电叶片2000套生产能力。选择有条件、有实力的企业通过引进战略合作投资者,积极发展风电装备整机制造产业,并带动主轴、叶片、塔架、整流罩、齿轮箱、逆变器、电机、控制系统等配套产业的快速发展,使基地内风电装备总体制造水平进入国内先进行列。
3.生物质能源产业。重点围绕禹城龙力纤维素乙醇、禹城福田纤维素乙醇、武城古贝春木薯燃料乙醇、夏津三融集团与宁津百奥能源棉籽油渣生产生物柴油等项目,积极开发生产生物液体燃料;围绕禹城通裕新园电厂木糖渣发电、夏津三融生物秸秆发电、乐陵希森三和沼气发电、德州云翔食品有限公司沼气发电、乐陵星光糖业有限公司沼气发电等项目,做好生物质发电项目的规划和建设;积极开展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推广应用城市垃圾分拣与发电等新技术,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垃圾发电项目;围绕禹城贺友热能工厂、武城昊源、夏津阳光等木渣废料、农作物秸秆等综合利用与高效燃烧技术,积极开发生物质颗粒燃料;围绕新农村建设,积极进行秸秆气化示范推广,在有条件的村庄(社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同时,在全市继续推广农村沼气入户工程,逐步建立沼气标准化、专业化推广服务体系。
4.节能设备制造、热超导材料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围绕点石科技有限公司推广应用系统安全节电器、系列照明节电器和动态无功补偿滤波装置等三大类节电产品与技术,把我市打造成中国最大的节电设备研发、制造基地。依托山东博源热能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工业换热用电力电子模组、工业余热回收设备、热管式太阳能等三大类产品,积极推进在采矿冶金、石油化工、运输、发电等重工业以及核能利用、航空航天、信息技术、军事等高科技领域广泛推广应用,形成“经营核心技术,应用科技孵化效应,整合资源整体推进”的产业发展格局。加强热超导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力争3-4年内建成国家级高新技术研发中心。以中大贝莱特等企业为重点,发展地源热泵空调,将我市的中央空调产业优势和地源热泵技术结合起来。抓住国家把示范推广新能源汽车作为产业调整和振兴重点的机遇,依托武城齐鲁客车有限公司,选择国内具有新能源汽车研发能力、把新能源汽车生产作为下一步向外扩张重点的相关企业,积极开展招商引资,争取在2012年之前,吸引一家以上品牌新能源汽车企业落户我市,形成产业集群效应。
三、加快基地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国家火炬计划新能源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工作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影响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调动各种要素资源,积极组织、协调和服务全市新能源产业发展。工作小组办公室由市经委牵头,具体负责产业培植、品牌打造、技术创新、园区建设、推广应用等工作。按照国家科技部要求,由市科技局牵头组建基地管理办公室,具体承担基地的日常管理、产业规划、信息采集、数据上报、工作协调、资金管理等职能,争取早日申请科技部对基地进行验收揭牌。工作小组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全市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不断完善推进措施,切实为新能源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确定1—2个新能源产业作为主攻方向,规划发展目标,制定扶持政策,力促我市成为全国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先行者、引领者、示范者。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降低新能源企业创办门槛。对于新创办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下的新能源企业,允许首次注入资本金20%(不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其余资本金按照《公司法》规定可以在2年内到位。
2.优先保证用地供应。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定额指标的新能源产业项目,其建设用地优先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优先保证用地指标,优先预审报批。对重特大项目一事一议,可给予更大的优惠。
3.减免企业部分税赋。新能源企业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从获利年度开始,第一年至第二年每年末全额奖励给企业,第三年至第五年每年末奖励给企业50%,第六年至第七年每年末奖励给企业15%。
4.鼓励扶持新能源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基地内凡被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依据《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征收。凡符合山东省财政专项资金扶持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在孵企业、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省级以上新产品,其新增加的地方财政收入部分,由当地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在预算中连续两年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用于企业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
5.支持新能源企业进行技术创新。鼓励新能源相关企业及配套企业进行技术研发,打造一批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技术研发中心和行业检测中心。在一个纳税年度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已形成年度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不得超过5年。经国家和省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按照中共德州市委、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快工业发展的意见》(德发〔2007〕14号)的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基地内组织实施的新能源产业自主创新项目,市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给予重点支持。
6.在市经济开发区设立新能源产业高层次人才创业园。鼓励和支持高层次人才进入创业园领办、创办企业,从事新产品研发,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进行高新技术研究、技术交流合作、中介服务及经济贸易等活动。新能源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营业税的地方留成部分全部返还。对携带高水平专利项目的新能源产业引进人才,经认定后为其协调解决1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100平方米工作场所、200平方米以上住宅,市政府予以相应补贴。
7.对地方收费项目予以减收。新建总投资3000万元(含)以上的新能源项目,除缴纳应上缴上级部门的费用外,应缴纳的各类地方性规费予以减半征收。
8.鼓励新能源产品在本地应用和推广。新能源项目特别是政府采购项目要优先使用本地同类产品。
9.加大对新能源项目的招商引资奖励力度。对新能源项目的招商引资考核,按照实际投资额加倍认定。鼓励个人、团体或中介组织对新能源项目进行招商。分档次奖励引荐人,项目投资额越大奖励比例越高。
10.有关优惠政策分担问题。以上意见涉及的有关奖励政策涉及地方税收留成部分,市与县市区按现行财政体制承担。
(三)建立多元化的投入体系。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将基地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列入相关规划和计划,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引导性投入。市级设立国家新能源产业基地发展基金,资金为市财政每年拨款500万元、新能源企业税收地方留成的5%、地方性收费的30%部分,采取低息或无息贷款等方式扶持新能源企业发展。根据新能源产业发展需要,举办高层次新能源产学研合作洽谈会、“院士行”等活动,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支持。新能源企业要不断增加技术研发投入,切实成为科技投入和技术创新的主体,到2012年企业研究开发投入要达到销售额的5%以上。各金融机构要积极主动地搞好与政府推荐的优势企业和项目对接,加大信贷资金投放力度,逐步形成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
(四)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鼓励新能源企业建立健全技术研发机构,突破关键技术,使其真正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形成以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技术标准体系;加强产学研结合,联合国内外知名院校和科研机构,积极开展重大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努力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积极申请建立国家级研发机构,构建核心技术独揽、普通技术分散、一般产品和配件产业集群内协作生产的合作型、集群化发展格局,逐步在光热利用、光电光伏、风电装备、生物质能等领域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体系,利用5—10年时间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队伍,稳定技术骨干与管理人员以及关键岗位工人专业技术人才,支持市内高校开设新能源相关专业,为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抓紧智力引进工作,实施优惠政策,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基地工作或聘为技术顾问,与国内外著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共建博士后流动站、工程硕士联合培养点,鼓励以项目带技术和人才。对在当地连续工作满5年的新能源行业硕士学位以上专业人才,企业为其提供住房,市政府和当地财政提供相应补贴。企业引进的高层次新能源产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其配偶系在职的,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安排,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不能安排的,由人事劳动部门协助安排,并办理相关手续;其子女入学、入托的,由教育部门负责安排,允许高新技术人才、高级管理人才子女择校入学或入园,不收取教育法规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建立激励机制,德州市首席专家、创新型优秀人才、十佳科技创新人物、有杰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科学技术奖等要加大对新能源专业人才的奖励,落实对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员和在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突出贡献人员的报酬及政策,积极创造能使高素质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形成一支高水平的科研—开发—产业化人才队伍,为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六)加强新能源产业基地规划和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做好依托市经济开发区的中国太阳谷、新能源产业园、风力发电设备三大产业基地的规划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高度重视产业健康发展,健全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引导企业重视产品质量,共同维护产品信誉,积极争创“省长质量奖”及省级优质产品基地。不断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为新能源企业提供决策咨询、经营诊断、营销策划等一系列服务。加强统筹规划,优化投资环境,强化科技支撑,拓展基地范围,扩大基地功能,发挥产业聚集、成果孵化和示范带动效应,把我市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新能源产业聚集区。
(七)加强对外交流合作。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完善新能源产业招商体系。围绕太阳能利用、风电装备制造和生物质能开发等相关配套产业,建立完善的项目建设和招商机制,加大利用外资力度。加强与境外新能源行业商会、协会的联系,搭建境外招商引资平台,吸引外商来基地投资创办新能源生产企业,积极促进产业转移与合作,提高基地新能源产业整体技术和管理水平,增强产业竞争能力。
主题词:国家火炬计划新能源产业基地意见
中共德州市委办公室 2009年9月29日印发
(共印2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