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太阳能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2010-4-7 10:49:04 新闻来源: 点击数:次
三、突出重点,明确分工,加快太阳能推广应用进程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应用太阳能是实施“中国太阳城”战略的重要内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力度,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抓好落实。市政府成立太阳城大会筹备与太阳能推广利用办公室,建设、规划、城管、公安、财政、农业、房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积极推进太阳能推广利用工作。
(二)大力开展示范带动工程。实施市区光电照明应用“5555”示范工程,即在市区50个路口安装使用太阳能光电信号灯,在东方红东路、东风东路、三八东路、康博大道、太阳谷大道等5条道路,长河公园、河东绿地、文体中心、中国太阳谷、沙河苑等5个景观区域使用太阳能照明,在东方家园、金紫荆花园、蔚来城、新城市花园、德州花园等5个住宅小区全面示范安装光伏照明灯。继续实施“百万屋顶”计划和“百村浴室”工程,推动太阳能应用逐步向县(市、区)和乡村延伸。各县(市、区)要制定规划,积极开展示范工程,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太阳能推广应用工作。
(三)明确责任目标。市建委、城管执法局、德城区、德州经济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太阳能综合利用工作,在召开2010年世界太阳城大会之前,努力形成一定规模和景观效果。东方红东路、东风东路、三八东路、康博大道、太阳谷大道等5条道路,长河公园、河东绿地、文体中心、中国太阳谷、沙河苑等5个景观区域,以及东方家园、金紫荆花园、蔚来城、新城市花园、德州花园等5个住宅小区示范安装光伏照明灯工作要在2009年底前完成。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并对既有城市绿地、广场、公园、景区等公共场所(设施)及城市道路进行太阳能光伏照明技术改造工作。市房管局会同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对既有住宅小区的庭院照明改造应用太阳能光伏技术工作。市交警支队负责交通信号灯的安装改造工作,2008年底完成20个路口改造任务,2009年全面完成。市直机关、单位庭院要积极进行太阳能灯照明改造工作,市太阳城战略推委会各成员单位作为首批试点单位,要带头抓好落实。农村太阳能推广应用工作由市建委、农业局、财政局负责,各县(市、区)负责抓好落实。
(四)认真开展考核评比工作。把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光电系统作为建筑工程申报各种奖项的必备条件,对不按规定应用太阳能的建筑工程,不予申报参加康居示范小区、住宅性能认定、最佳楼盘、优质工程、优秀设计等奖项的评选。对推广利用太阳能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利用太阳能光热、光电系统的建筑工程项目,经建设单位申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研究,授予德州市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示范工程奖荣誉称号。对获得荣誉称号的工程项目,在财政及规费征收方面给予一定额度的支持和优惠。
(五)严格标准质量。推广应用太阳能,原则上利用通过行业认证的太阳能企业的产品。小区物业公司要积极主动的为业主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等太阳能产品提供方便,施工企业要按照物业公司的要求安全施工,不得破坏房屋防水层。大力支持太阳能光热、光电系统的生产企业开发标准化的、通用的太阳能系统组件,并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为用户提供优质、规范和便利的产品和检修、维修服务。加强太阳能光热、光电系统的技术规范标准培训工作,加大太阳能推广应用的科研力度,制定太阳能推广应用设计、施工、监督、验收地方性标准,保证太阳能推广应用快速健康发展。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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